天马VIP会员管理制度

一、致客户

亲爱的顾客:

您好!欢迎您成为天马商场 VIP 会员!您的加入是我们的荣幸!我们承诺将通过高品质服务为您提供品质生活。为保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请注意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

1.1 申领方式及程序

  1. 办理新会员无消费门槛,微信搜索「天马网上超市」小程序(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),一键注册;
  2. 登录后点击右下角【我的】,点击头像完善会员基础资料,必填项:会员真实姓名、会员身份证号、会员生日;
  3. 资料保存即可完成开卡,无需线下办理实体会员卡。

1.2 积分规则

表 1 各消费场景积分标准

表格
消费场所 积分规则 备注限制
天马商场 消费 10 元积 1 分 团购、名酒专柜商品不参与积分;金柜、玉器、数码、家电、租赁柜位不计入积分基数
天马超市 消费 10 元积 1 分 无额外扣除项
天马饭店 消费 10 元积 1 分 无额外扣除项
天马网上超市 消费 10 元积 1 分 无额外扣除项

1.3 会员卡晋级与保持规则

  1. 作废规则:普卡、银卡、金卡,一整年无任何消费记录,卡片直接作废;当年有消费记录,会员资格自动顺延保留;
  2. 普卡升银卡:单年度累计积分满 3000 分即可晋级,晋级扣除 1000 积分,剩余积分转入新银卡;
  3. 银卡升金卡:单年度累计积分满 6000 分即可晋级,晋级扣除 1000 积分,剩余积分转入新金卡;
  4. 晋级生效:完成积分扣减后,卡片等级立即更新,权益同步切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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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VIP 会员尊享服务

2.1 各等级折扣权益

  1. 普卡(积分卡):仅累计消费积分,无购物折扣;
  2. 银卡
    • 商场原价商品 9 折,特价商品 9.8 折折上折(化妆品品类除外);
    • 天马饭店当日房价 9 折(客房特价活动期除外);
    • 店内用餐 9 折(海鲜、酒水、包厢特惠菜品除外);
  3. 金卡
    • 商场原价商品 8.5 折,特价商品 9.5 折折上折(化妆品品类除外);
    • 天马饭店当日房价 8.8 折(客房特价活动期除外);
    • 店内用餐 8.5 折(海鲜、酒水、包厢特惠菜单除外);
  4. 固定福利:会员日当天全场消费享受双倍积分。

2.2 双倍积分 & 积分兑换须知

  1. 积分有效期:积分周期 1 自然年,每年 12 月 30 日统一清零;兑换服务全年开放,特殊调整会提前公示;
  2. 兑换渠道

    渠道一:天马网上超市积分商城兑换电子券,电子券有效期 3 个月,线上线下门店通用;

    渠道二: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到线下门店服务台兑换实物礼品;

  3. 兑换限制:积分仅限单卡自用,不可跨卡合并、不可转赠他人;礼品以门店实时现货为准,兑换细则见店内海报;
  4. 升级双倍积分政策:自 2025 年 1 月起,普 / 银 / 金卡累计积分达标升级后,全程可享受双倍积分福利。

表 2 门店每日双倍积分品类(会员日积分)

表格
经营门店 周一双倍品类 周二双倍品类 周三双倍品类 周四双倍品类 周五双倍品类 周六双倍品类 周日双倍品类
天马超市 服饰类 水果类 水产类 化妆品类 家电类 男装类 男女装全品类
天马商场 鞋品类 箱包类 固定会员日 女装类 童装类 鞋类 男女装全品类

2.3 会员卡使用与保管规范

  1. 积分登记:结账前主动出示会员卡或预留手机号,仅当日消费可累计积分;
  2. 积分禁止转借,多张卡片积分不可合并兑换;
  3. 挂失换卡:办理挂失更换新卡,服务台会扣减对应操作积分;个人信息变更需联系会员中心更新;
  4. 过户转让:卡片转让、更换持卡人,双方携带身份证至会员中心办理,原有效期、原有积分全部保留;
  5. 损坏 / 丢失补卡:卡片弯折、污损、丢失可凭身份证免费补办新卡,新卡生效后旧卡作废,积分平移至新卡;
  6. 防消磁:会员卡含磁条,远离磁铁、手机等强磁物品;卡片消磁可到会员中心免费补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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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售后与客诉管理标准

3.1 商品退换货标准

  1. 超市常规商品:售出 7 日内、不影响二次销售,凭购物小票可退换;电器类参照家电专项退换规则;
  2. 小家电:官方保修维修期限延长至 2 年;
  3. 特殊禁退换品类:内衣、内裤贴身衣物;电池消耗品;名牌名酒一经售出不予退换;
  4. 大家电:收货 15 日内出现机器本身性能质量故障,支持退换;
  5. 化妆品:拆封影响二次销售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;使用后过敏,立即停用,携带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7 日内到店办理退换;
  6. 服装服饰:售出 7 日内,无穿着污损、吊牌完整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退换。

3.2 客户投诉处理赔付标准

  1. 多收金额、扫码计价错误:核实后向顾客致歉,全额退还差价;
  2. 一物双价、价签标价不符:核实致歉,赔付差价的十倍金额;
  3. 过期、变质食品商品:核实致歉,赔付商品购买金额的十倍。

以上内容如有任何与门店所述不同,请以门店为准。